圖為朱先生收到的相機包等物品。
  天津市民朱先生近日在一家北京數碼商店的網站上看中了一款售價為2620元的佳能70D單反相機,按照與店家的約定通過銀行匯款了1000元訂金,卻只收到了儲存卡、相機包與相機包外套。店家表示要收到剩下的貨款才能將相機交給朱先生,相機也縮水成一臺國產相機。昨天,朱先生來京討說法,而他的全部證據就是微信聊天記錄,這能否幫他維權成功?
  匯出千元 相機未到手
  元旦前,天津市民朱先生在網上搜到了北京宏達數碼的網頁,並看中了佳能70D型號的單反相機,“這款相機市場價從7000多元到9000多元不等,店里卻只賣2620元,還送閃光燈、鏡頭、三腳架等物品。”朱先生說,“對方號稱是做批發的所以很便宜。”心動的朱先生撥打了網頁上提供的手機號,對方自稱楊雪,告訴朱先生要先給公司賬戶匯款1000元訂金,收到貨後覺得滿意再將剩下的貨款打到公司賬戶,並稱7天內無條件包退,15天包換。
  在與楊雪通過微信聊了兩天后,朱先生向對方公司匯了訂金,第二天就收到包裹,“但裡面只有一個相機包、相機包外套和一張儲存卡”。疑惑的朱先生聯繫了楊雪詢問相機一事,被告知相機是第三方合作的機器,從東莞寄到北京,目前還沒有到貨,“第三方合作的相機說白了就是山寨貨,我說不要了,楊雪還反問我‘2000多元能買到佳能70D嗎?’”
  在朱先生的手機上,北京晨報記者看到了朱先生與楊雪的聊天記錄。朱先生多次問相機是否為佳能70D,楊雪均給予了肯定的回覆。
  出爾反爾 店家變臉快
  昨天上午,記者與朱先生來到了北京宏達數碼公司位於中關村科貿數字物流港大廈九樓的店內,屋內玻璃櫃中陳列著各式相機和鏡頭。一位自稱薑經理的人出面接待,看到朱先生手握手機時警告“不許錄音”。
  “2000多元買不到佳能70D,這個價位只能拿第三方合作的相機,自己玩玩夠用了。”薑經理說。朱先生表示自己與楊雪聯繫時被明確告知相機確實是佳能70D,“我是楊雪的經理,楊雪說的不算數。”薑經理表現出了不耐煩,“把剩下的錢給了,這個第三方合作的相機就能拿走。”
  朱先生要求退款,也遭到了薑經理的拒絕,“不是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才能退,這機器有質量問題嗎?”薑經理說,“我們這兒也不能退給東莞,沒法退款。要麼補齊貨款拿走第三方合作的機器,要麼加錢拿佳能70D正品。”
  記者詢問店家以前買此產品的顧客都是什麼反應,店家態度立刻變了,“我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沒有義務再告訴你這些。”因對店家態度不滿,朱先生起身離開大廈,但不知為何,店家又通過短信和電話多次聯繫朱先生,誠懇地表示可以全額退訂金。
  ■律師說法

  商家行為構成違約
  李建成律師事務所的張雪東律師認為,此事已經構成消費欺詐,“因為2000多元買不到佳能70D相機不是店家以次充好的理由”。
  同時他認為,口頭承諾也是一種合同,“只要能證明在微信中保證相機型號為佳能70D的是店家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就在這個交易中成為責任代理,可以代表公司。”張雪東律師表示,朱先生維權的唯一方法是通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對口頭承諾是否有效進行判定,“如果口頭承諾有效,店家必須履行微信中的承諾;如果合同無效,朱先生應返還收到的物品,店家也應退還訂金,並由司法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判定、追加過錯責任”。
  晨報96101現場新聞
  記者 李秋韻 文並攝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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